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在使金融机构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聚焦服务农村改革,用改革的方法提升金融支农效能。
《意见》将“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与“乡村振兴”并列提出,这传递出怎样的战略信号?《意见》为何特别强调“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金融供给?应建立哪些差异化考核指标?针对这些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
意在引导金融机构落实系统思维,强化政策协同
中国经济时报:《意见》将“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与“乡村振兴”并列提出,这种政策表述传递出怎样的战略信号?
娄飞鹏:《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落实落细,增强改革思维、用好改革办法,深入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将“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与“乡村振兴”并列提出意义重大,意在引导金融机构落实系统思维,强化政策协同。
一方面,落实系统思维。农村改革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制度基础,金融机构在落实改革驱动发展战略,支持服务农村改革,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实现释放农村资源潜力的同时,也要有效服务乡村产业振兴,避免单纯“输血式”扶持。通过有效贯彻落实系统思维,从制度创新与金融支持两个维度同步发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另一方面,强化政策协同。中国人民银行与农业农村部在政策层面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强调部门联动,打破农业补贴、土地管理、金融监管的条块分割,形成“改革—金融—产业”闭环。金融机构不仅要关注农村经济发展,也要注重通过金融服务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提升治理能力,反过来以改革深化拓宽金融服务场景,如产权交易市场配套金融产品。
以金融服务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中国经济时报:在粮食安全、乡村建设等五大重点领域中,《意见》为何特别强调“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金融供给?这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在服务模式上做出哪些转变?
娄飞鹏:农业新质生产力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的新概念,主要指以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等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新动能。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中科技创新的贡献率提高,智慧农业获得较大发展,有效提升了化肥、灌溉等使用效率,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农业绿色化转型推进速度更快并且质量更高。
《意见》特别强调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金融供给,意在以金融服务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这也是金融强国的重要内容。农业生产的技术迭代、产业链升级等都要求强化金融服务。通过金融支持科技研发、智能装备、绿色农业、智慧农业等领域,支持形成新的产业链条和商业模式,培育农村经济增长点,为农村经济注入活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可持续性,推动农业现代化。
面对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支持时存在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金融产品与农业发展需求匹配度不够高,金融产品种类不够丰富等问题。后续需要结合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出适配的金融产品,在传统信贷基础上充实债权、股权等多元融资工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强化科技赋能,利用卫星遥感等动态监测经营数据以降低对传统抵押物的依赖,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客户识别能力等;结合区域农业发展特色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做好定制化产品设计,开发符合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特点的专属金融产品,如智慧农业贷款等;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以及金融机构与农业科技企业的合作,从单点服务转向生态协同,构建“技术推广+金融+保险”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共同推动农业新技术落地。
加快推进完善差异化考核体系
中国经济时报:县域银行网点普遍面临“不敢贷不会贷”困境,《意见》要求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用信管理,优化完善金融供给机制,具体应建立哪些差异化考核指标?
娄飞鹏:县域金融发展具有自己的特点,做好县域金融服务需要提升能力,也需要完善考核,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农村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并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能力。
针对县域银行网点“不敢贷不会贷”的问题,首先,要差异化考核,单列乡村振兴信贷规模并禁止挪用至其他领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其次,要做好效能激励,如设置“首贷户”比例指标,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率”“绿色农业项目贷款增速”等纳入绩效考核。再次,要加大失职惩处力度,切实落实好尽职免责。
在能力建设上,提升从业人员对农村经济的理解和服务能力,推动专业化发展。对于大中型银行需要由总分行对县域银行从业人员做好培训,在业务发展上做好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设计,标准化的产品服务便于基层从业人员开拓市场。对于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邀请外部机构培训或者加强同业交流等提升能力。在此过程中,也需要充分利用数字创新技术,通过科技赋能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农村金融服务要更加适应农村新形势
中国经济时报: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你还有怎样的思考与建议?
娄飞鹏: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需要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做好金融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同时也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金融机构用好支持政策。
从金融机构方面看,要加强对农村金融服务的资源配置。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将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大中型金融机构为农村金融服务单独安排资源。同时,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科技应用,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做好“最后一公里”的金融服务。再者,金融机构需要积极推动优化农村金融生态。如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档案,推广信用评级和授信服务,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在政策支持上,加强政策引导与激励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力度。同时,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体系,解决农村地区抵押物估值难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