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第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科技金融。本文浅谈科技金融的内在机制以及国际经验借鉴、科技金融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价值,并对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科技金融;中国式现代化;国际经验
1.科技金融的内在机制
1.1 科技金融的概念
什么是科技金融?学界、业界所讨论的科技金融,主要是从科技金融需求侧的狭义视角和广义视角以及科技金融供给侧三个方面进行解读,更多还是指金融如何支持科技企业与科技创新的问题。
关于“科技金融”概念,有的称之为“科创金融”,有的称之为“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等。早先的理解是从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视角来分析的。
美国卡萝塔・佩蕾丝关于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互动的分析。佩蕾丝对历次发生的技术革命的分析,不仅从技术与经济结合的角度来看,还引进了社会 - 制度的视角,并创新地分析了金融资本在技术革命发展全过程的推动作用。她认为每次技术革命都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创造的潜力,然而充分发挥这种潜力需要每次都建立一套完整的社会 - 制度框架(socio -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与迫于竞争的技术 - 经济领域相比,社会 - 制度框架具有更大的惰性,对变革具有更大的阻力。建立良好的、配套的制度并为技术革命的充分展开创造条件,是一个复杂、费时甚至痛苦的过程。在整个过程中,金融资本始终扮演关键的角色。它首先支持了新技术、新产业的迅速崛起,然后加剧了技术- 经济领域和社会 -制度领域之间的不协调,待这两个领域的协调重新建立后,它又成为技术革命得以展开的推动力,当一场技术革命行将结束时,金融资本又有助于催生下一场技术革命[1]。
2000年,张陆洋在《知识经济背景下科技与金融结合问题的研究》中提出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科技市场与金融市场结合、科技组织与金融组织结合、科技体制与金融体制结合、科技法规与金融法规结合、科技管理与金融管理结合、科技人才与金融人才结合、科技环境与金融环境结合八个方面的科技与金融结合的体系。
2008年,赵昌文教授出版的《科技金融》一书,将“科技金融”定义为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向科学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中给出科技金融的定义是通过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抵押、担保等金融方式和服务,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模式[3]。科技金融基于理论、金融工具、市场机制等分析,是不同于证券金融、银行金融、保险金融的新金融体系,打破了以银行、保险、证券为核心的传统金融的运行机制。科技金融,以科技知识产权的创造为核心、科技知识产权股份期权化机制为主旋律、增值服务为科技经济价值发现,是创造科技强国的金融服务体系。
1.2 投资服务科技创新创业的机制
科技金融体系是运用现代金融创新,服务科技创新创业的系统性的金融支持体系,其内在机制隐含“四个链”构成的投资服务科技创新创业的机制[4]。
科技创新创业,是一个科技创新创业链,简称“科创链”,是由科技研发一科技成果一早期创新一中期成长一后期发展一成为上市公司(或者成为成熟性的企业)等构成的科技经济链。围绕着科创链,科技研发的基础性、普遍性、真实性,决定了科技研发的社会经济应用价值;科技研发的基础性、普遍性、真实性,决定了科技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科技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经济性;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经济性,决定了科技创新创业创造价值的实现性。
针对科技创新创业的投资,是一个科技金融链,简称“科金链”,是一个由研究开发投资一天使投资一风险投资一狭义私募投资一成熟性产业投资(或者上市证券投资)等构成的科技金融链。围绕着科金链,需要与之适应的金融市场创新,比如:银行资金如何积极参与到科金链中来,保险资金如何积极参与到科金链中来,社会富余资金如何积极参与到科金链中来,证券资金如何积极参与到科金链中来,还有境外资金如何积极参与到科金链中来等。在积极参与到科金链过程中,需要以适应科创链需要的金融工具创新,打造服务经济科技创新化的金融市场,构筑新质生产力的核心竞争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创新供给。
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是科技强国政策链,简称“科政链”,即围绕着科创链的科技经济的动态系统过程,贯穿整个过程的关联一体化的政策链。围绕着科创链的政策是国家有保障基础科技研发的政策,有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有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等构成政策体系,该政策体系是打通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体系。
就科技创新创业的服务,是科技增值服务链,简称“科服链”,即基于科创链科技经济价值,需要有系统性的发现价值、创造价值的增值服务链,实现科金链的成功投资。围绕着科创链:首先,是发展新质生产力价值判断;其次,在价值判断的基础上,给出价值创造实现的战略与路径;再次,基于价值创造的战略和路径,设计出价值创造的商业模式;从次,分析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不确定风险;最后,就价值创造的过程,设计出可行的治理机制,价值创造的投融资机制,进而再实施实现科创链的科技经济价值创造。
2.科技金融的国际经验借鉴
2.1 美国
美国作为世界上的科技强国,背后是强大的科技金融。近一百年以来,美国有三件事情值得我国借鉴:其一,是国家主导出资,保障基础研究的大量资金,诺贝尔奖项获得者美国最多。大量的领先世界的基础研究,保障科技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其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1980年国会通过的《拜杜法案》保障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转化的经济性。三十年来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平均为15%, 发明专利的成功转化率为50%左右。其三,自1958年《小企业投资法案》到1971年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创建,为完成科技金融体系建设,至今已经形成了针对新一代科技研发到科技成果转化,乃至创新创业科技企业上市科金链。
以硅谷(美国)为例,近一百年以来,硅谷是全世界的科技创新创业与风险投资的中心,总结五句话:一是创造了一个模式,即金融资本经营知识资本;二是两个机制为轨道,即科技知识产权股份期权化(包括创业管理的知识产权)和风险资本股份期权化(包括风险资本管理的知识产权);三是三个关键问题解决,即政府如何认知科技创新创业与风险投资重要性,政府怎样支持创新创业与风险投资,以及风险投资自身规律的运营模式;四是四个要素的形成和完善,即社会的创新精神、人们的创新素质、人们的创新能力、社会的创新文化等;五是五大类法律政策体系保障,即财政税收法规政策支持体系、货币金融法规政策支持体系、企业组织制度法规政策体系、小企业创新创业法规政策体系、知识产权保护及转移法规政策体系等。硅谷的风险投资资本量占美国总量的20%, 针对斯坦福乃至全世界优秀的科技成果进行投资。在硅谷的引领下,美国不仅摆脱了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滞胀的危机,还创造了世界一流互联网的科技经济、大数据的科技经济、人工智能科技经济等。
2.2 以色列
自1992年开始,以色列实施了Y0ZMA和INBAL等计划,形成了对于世界一流科技成果投资的科技金融体系。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发展,以色列已经从典型的农业经济国家转型为一个“创新的国度”。
前端,有政府支持的Y0ZMA计划、INBAL计划,后端有针对大学、大公司、中小企业、高科技初创企业及其孵化器的金融支持。大公司知识产权开发有可能获得研发经费超过50%以上的支持,借助于美国纳斯达克和本国的特拉维夫资本市场接盘,创造出了以色列特色的科技金融高科技产业发展价值。
以色列科技金融体系有力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借助国家创建工业研究中心,由70位科学家组成的委员会,若项目被委员会决策是世界上没有的就允许投资,政府给予系统性的科技金融支持。以色列现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创新的国度”。
2.3 日本
日本遭遇了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不良债权危机,他们自己称之为“失去的三十年”。他们在反思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经济危机,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诺贝尔奖计划、科技创新投资计划、官产学一体化计划等。
日本特别针对其研发的世界一流科技成果,实施专项投资。即在2010年之后,政府拿出相当于6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专项资助东京大学(30亿元)、京都大学(10亿元)、大阪大学(10亿元)、东北大学(1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其运行机制是:政府和大学各自提出10个风险投资运行好的机构,在其中选择共同认可的风险投资机构,将这些资金委托其去投资,同时在东京证券交易所设立高科技板块,所投资项目是世界一流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两年就可以挂牌上市。
近二十多年来,日本几乎每年都有诺贝尔奖获得者。近些年来,日本股市不断上涨,就连巴菲特都在三年前将资金调到日本股市,在2024年股市回到了1989年最高水平时,巴菲特赚到了日本科技经济的回报。
2.4 英国
布莱尔出任英国首相期间,英国政府拿出了资金,给了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各400万英镑,又给伯明翰等五所大学构成的联盟400万英镑。针对这些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每个项目追加5万英镑以上的投资,把实验室的成果再向前推进实施投资,联通后面的社会各类投资,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资链。
尽管从时间上,剑桥科技园于20世纪70年代创建,较斯坦福科技园晚了20年;牛津科技园20世纪80年代创建,较斯坦福科技园晚了约30年;帝国理工学院科技园20世纪90年代创建,较斯坦福科技园晚了40年。但是这些科技园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概率为90%, 其中20%的都成了上市公司,70%的主要被世界500强企业并购了。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借鉴了美国的经验,大学基于科金链,创建完整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服务的科服链。
3.科技金融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价值
3.1 新质生产力需要科技金融的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基于科技一产业一经济关联的视角,以历史长焦距审视人类社会发展:由农业经济社会,经过第一次科技革命、第二次科技革命和工业革命,发展到了工业经济社会,再由第三次科技革命和工业革命,以及数字科技革命,正在向数字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当今的新质生产力主要是数字科技及其产业化以及工业的数字化、农业的数字化等构建的三层级的新质生产力体系。
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战略目标,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转折点上,站在科技自立自强机制上,站在解决卡脖子现实问题上,站在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上,站在科技强国和金融强国建设上,科技金融的使命伟大而又有着巨大挑战性。
以人工智能为例,它是数字科技发展的4.0版。数字科技的1.0版是互联网,数字科技的2.0版是物联网,数字科技的3.0版是大数据,数字科技的4.0版就是人工智能。今天的人工智能,还仅仅是人工智能的1.0版,还要将人工智能与现有各类产业发展融合,将会有人工智能的2.0版、3.0版、4.0版等。人工智能带来了新时代新范式新机会,把握时代机遇,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市场推广融为一体的新范式,基于此开发出新能源科技的大模型、新生命科技的大模型、新材料科技的大模型、新空间科技的大模型、金融科技的大模型等,都是新质生产力具体载体,都是科技金融投资的使命。
再以传统工业科技发展为例,工业科技经历了工业1.0版、2.0版、3.0版、4.0版的时代,由于人工智能科技作用,工业科技正在迈向5.0版时代。庞大的工业科技体系、庞大的产业链体系、庞大的工业市场链体系、庞大的工业服务链体系等,向智能化进军,需要庞大的科技金融体系支持。
3.2 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科技金融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这是我国这个经济大个头的“阿喀琉斯之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把科技创新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第五部分,从建设经济强国的视角,强调了“创新型国家”“企业家精神”“创新创业”“商事制度”“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关键词,构成了“新金融时代”体系运行大系统机制,实际上是给科技金融指明了明确的战略目标和具体实施的路径。
2023年10月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金融强国”概念,强调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曾经提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调“要做好科技金融这篇文章,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这明确了科技金融的战略定位,科技金融将成为实现科技强国的战略起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这项重要改革举措对于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实现科技、产业、金融三者的良性循环,建设科技强国和金融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3.3 中国科技金融发展初见成效
科技金融作为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新金融模式,通过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抵押、担保等金融方式和服务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初见成效,为科技强国建设奠定结构性基础。
从银行的科技贷款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6月末,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5万亿元,同比增长41.5%, 连续3年保持30%以上的较高增速;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36万亿元,同比增长25.1%, 连续3年保持25%以上的较高增速;全国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为2.72万亿元,同比增长20.4%, 连续3年保持20%以上的增速。从资本市场证券发行看,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依托科创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截至2023年7月27日,累计已有1600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 股上市,占A股全部上市企业数量的30%以上; 2023年新上市企业中,60%都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另外,相关金融管理部门还推出科创票据、科创公司债等债券产品,拓宽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续健康发展。还有保险机构推出的科技保险等,大大丰富了我国的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创业的内容。
中国科技金融发展虽然成效显著,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如:重点领域的科技金融服务深度尚显不足,尤其是针对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等,直接融资支持科技企业与科技创新的空间还未充分打开,尤其是与科技创新特点相匹配的风险投资,因各种因素制约还未发挥出应有作用。缺乏系统性、可信度高的科技企业信用评估模式和评级标准,使得“高人力成本、高研发投入、轻资产”的科技企业难以符合金融服务准入标准,相应的增信手段不足,尚需努力破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难”问题。
4.加快发展科技金融的建议
一是将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建设作为国家长期的基本国策。今天的社会已经进入全面创新的时代,以数字科技为开端的第四次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引领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我国已经具备第四次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基本要素,需要以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来配置相关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融合,这是长达几十年周期而又涉及全产业经济的系统过程,必须成为科技强国的基本国策。
二是创新科技知识产权股份期权化机制,保障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创造新质生产力价值。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有效性在于符合科技创新创业机制需求,做到 “投得进”(即经营好知识产权价值)、“长得大”(即增值服务提升价值)、“退得出”(即资本市场实现价值增值 )。
三是创建国家、地方多层次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适应我国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设立国家级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针对北京、上海、深圳作为国际科创中心为投资标的;设立各省市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以当地产业升级的新质生产力为投融资标的;设立国际化科技金融体制机制,针对国际化的尖端科技创新创业为投融资标的,共同构成大系统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我国经济迈向强国。
四是充分激发企业落实其科技创新的主体责任,担负起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国家竞争力等方面的使命。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采用相匹配的科技手段,例如:对初创期的科技企业,采用投资基金的方式予以支持;对于成长期的科技企业,提供科技信贷服务;对于成熟期的科技企业,提供更多方式的金融服务。对事关国家发展与安全的重大科技任务,加强政策联动,重点对国家科技重大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给予全方位金融支持。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上市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