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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内在逻辑与推进策略
来源: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高鸣 黄增     发布时间:2025-06-17

  「摘要」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也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论文在梳理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内在逻辑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实践困境。研究发现,尽管当前涉农融资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支农体系持续完善,政策支撑更加有力,为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夯实了一定基础,但在供给侧、需求端和政策层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支持路径。面向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远景目标,论文进一步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金融促进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即围绕完善县域金融基础设施,创新适配性金融产品,强化风险共担机制,构建政策协同机制等方面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关键词」金融体系;县域富民产业;内在逻辑;实践困境;推进策略

 

一、引言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一头连接城市,一头连接乡村,承担着推动区域协同、稳定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关键抓手之一,县域富民产业在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联通城乡要素循环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部署安排。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阐明了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的重点任务,强调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可见,国家高度重视县域富民产业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和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探索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有效举措就显得尤为重要。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命脉,在资源配置、产业转型中占有决定性地位(Lerner & Nanda2020Philippon2008)。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农村发展和农业产业升级的先决条件是搭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建设完备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Yagura2020Glauber1997Averyg2010)。自2012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4年均对“金融支农”作出了重要表述。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一方面,在战略层面党中央高度认同金融在支持农村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实践层面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仍存在短板,还需进一步完善。事实上,由于城乡发展的长期不平衡,产业发展所需的要素资源持续向城市流动,其中,金融要素的城乡失衡尤其明显。据《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数据,2023年末,我国涉农贷款余额已超56.6万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约为40%。然而涉农贷款真正流向农业经营主体的仅有10.3%左右。农村金融资源匮乏已经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主要瓶颈之一(张林、温涛,2022;周孟亮、王立聪,2023)。因此,值得思考的是,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有什么样的内在逻辑?其现实基础如何?面临什么样的实践困境?今后一段时期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别是什么?回答以上问题,对县域富民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关于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研究较为丰富,为本文积累了坚实的基础。温涛、向栩(2024)的研究发现,金融支持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可行路径。黄季焜(2023)进一步探讨了数字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路径,发现数字金融能够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促进技术溢出,从而促进乡村产业发展。随着新质生产力这一概念的提出,部分学者认为数字金融能够推动乡村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何婧、陈靖,2024)。聚焦粮食产业,高鸣、杨新宇(2025)认为,数字金融平台能够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缓解种粮经营主体的融资约束问题。不难看出,现有文献更多着眼于广义的乡村产业,对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关注不足。虽然县域富民产业本质上仍是乡村产业(涂圣伟,2024),但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需要兼顾社会效益(胡高强、孙菲,2021)。县域富民产业指的是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的优势产业。因此,相较于传统乡村产业,其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存在特殊性(刘明月等,2021;庄天慧等,2024),有必要进行针对性分析。综上所述,既往研究还有以下可拓展的空间:第一,尽管部分研究分析了农村金融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但研究对象大都是广义上的乡村产业,对县域富民产业这一特殊对象的关注不足。第二,围绕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现有研究对已有政策措施进行了提炼总结,但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仍不够明确。

 

  对此,本文将作出如下改进:第一,将金融支持的对象聚焦于县域富民产业,在理清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内在逻辑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类统计数据,分析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实践困境。第二,针对当前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明确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内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推进策略,以期为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指明方向。

 

二、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内在逻辑

 

  本文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分析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内在逻辑(见图1)。这是因为:一方面,金融要素在推动产业发挥“富民”效应的过程中存在理论可能;另一方面,国家对富民产业认知的加深,为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创造了现实条件。

 

  (一)理论逻辑

 

  县域富民产业的发展不是简单的经济发展,而是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综合发展,其落脚点始终是“富民”。因此,在理清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理论逻辑的过程中,应当紧紧围绕金融要素在其中发挥的“富民”效应。基于此,本文以金融功能理论(Merton & Bodie1993)作为基础理论,重点从金融要素在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价值发现功能、资源配置功能、风险分散功能等方面分析其理论逻辑。

 

  第一,金融的价值发现功能引导县域富民产业实现要素价值。长期以来,农村的要素存在价值隐形化的问题,土地、种质资源、传统技艺等要素价值难以估量,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而基于契约理论,在金融市场中,价值的不可估量是无法接受的(Hart & Moore1995)。因此,当金融介入县域富民产业时,投资者会不断收集各类信息或资料,对乡村产业要素进行估值,并通过市场机制动态调整,最终趋于一个合理的水平。通过金融的价值发现功能,使得农村要素的真正价值被市场展现。

 

  第二,金融的要素配置功能促进县域富民产业达到帕累托最优(王红建等,2023)。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可以借助金融系统通过利率信号和风险评估,引导资本从低效冗余部门向具有正外部性的富民产业流动。这种再配置并非简单遵循“风险—收益”对称原则,而是在市场失灵区域建立补偿激励机制,从而将“富民”的社会效益内化到经济效益中。例如,各地方尝试探索的“产业富民贷”,即是以配套政策引导产业向符合该政策导向的方向发展,而政府贴息部分事实上则通过产业的乘数效应更大地反哺给了农民。

 

  第三,金融的风险分散功能可以增强县域富民产业的韧性。传统乡村产业面临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极高的脆弱性使得产业主体和参与农户利益无法得到保障。金融系统则通过风险证券化和衍生工具创新,如农业保险等,将系统性风险分解为可定价、可交易、可对冲的独立单元,加之物联网、区块链、数字普惠金融等现代信息技术,使得县域产业链的实时风险监测和动态对冲成为可能。

 

  (二)现实逻辑

 

  根据理论分析可知,金融要素在赋能富民产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从我国的国情来看,农村地区长期存在人均银行网点少、覆盖率低,融资难、慢、贵等问题(彭凌志、赵敏娟,2024;陈一明、李敬,2024),这导致农村地区产业发展存在金融抑制现象,加之城乡地理区域和政治条件阻隔,要素流动成本极高,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对乡村产业的偏见(彭澎、周月书,2022)。乡村产业长期依靠个人和政策性资金,逐步失去活力。由此可见,并非政策制定者未能意识到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而是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存在现实上的壁垒,导致其难以提供有效支持(杨学儒、王少妆,2025)。而随着对富民产业认知的进步,政策制定者逐渐意识到,县域作为城乡联结的纽带,具有联通城乡要素渠道的空间功能,将县域富民产业的发展场域从乡村扩展至整个县域,使得金融支持富民产业发展存在了现实的可行性。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的部署安排,富民产业这一概念被逐步明确,但其发展范围还是主要针对乡村地区。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富民产业这一概念,同时也将其发展场域从乡村扩展至整个县域。此后,连续四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对县域富民产业发展作出了相关安排。从“乡村”到“县域”,事实上是我国针对富民产业发展认知的进步,其主体仍是乡村产业(涂圣伟,2024)。这种认知的转变主要是基于以下考量:县域相较于农村,其辐射面更广,产业发展所需的各项要素更为丰富。其中,又以金融要素作用最为明显。这是因为,县域作为经济发展的基层枢纽,其本身就是地方金融要素最活跃的地区(张林、何深茂,202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全国70%以上的农村中小银行法人机构在县域。同时,又因金融要素具备需求的广泛性和落实的快速性等特点,在县域富民产业发展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相较于其他要素,金融要素的集中和扩散最为直接和便利。例如,人才、科技需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针对性引入,极易出现引进人才、技术并非产业发展所急需人才、技术的窘境;基础设施的配套又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规划、建设。相比之下,无论是什么产业,金融要素均是其命脉,是产业发展长期所需。另一方面,金融要素的落实,相较于其他要素不需要太高的时间成本。通过将金融要素快速而集中地投入县域富民产业,可以产生极化效应,当这种极化效应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向周边地区产生扩散作用,激活产业链条,扩大县域市场需求,从而带动周边地区及农民的发展,真正实现产业的“富民”效应。

 

三、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社会各界持续发力,推动涉农融资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支农体系持续完善,政策支撑更加有力,为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涉农融资规模不断扩大

 

  金融支持县域产业发展最直接的形式就是提供贷款融资。近年来,我国涉农贷款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据统计,2012年全国涉农贷款余额为17.63万亿元,其中县域涉农贷款余额14.53万亿元,占比82.4%。到2024年一季度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达60.19万亿元,增幅达241%,其中县域涉农贷款余额达50.36万亿元,增幅超246%,占比达83.7%(见图2)。可以看出,县域涉农贷款余额不断提升,年均增长超过18.92%,且占比始终居于高位。这说明,一方面,国家高度重视金融在支持“三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金融机构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扩大贷款规模,增强对乡村产业的融资支持;另一方面,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主要范围集中于基层,且是以整个县域为基础的基层,而非仅仅涉及农村地区。随着涉农融资的进一步深化调整,各地涉农贷款的目标主体更加偏向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例如,各地以“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为抓手,积极探索如“富民贷”“特色产业富民贷”等创新型信贷产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资金保障更加坚实。

 

  (二)金融支农体系持续完善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健全金融支农体系,统筹协调区域重大战略,优化城乡机构网点布局,持续做好重点区域的金融服务保障,特别是持续改善县域乡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薄弱环节的服务供给,基本形成了涵盖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内的多主体、多层次、全链条金融支农服务体系(高鸣、黄增,2024)。同时,加强线上线下渠道协同融合,不断延伸金融服务触角,加快建设基层网点和数字金融平台,不断完善金融支农体系,为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据统计,2023年末,全国共有农村中小银行3862家,绝大部分机构法人在县域,营业网点近8万家,承担了绝大部分乡镇金融服务空白的覆盖任务,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与此同时,各类金融机构主动适应农业农村产业变化,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应用最新金融科技提升全渠道服务,实现普惠金融的直达、秒达,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2.59万亿元,同比增长20.34%,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0.2个百分点。金融科技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已具备良好的条件。

 

  (三)政策支撑更加有力

 

  在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方面,主要涵盖货币信贷政策和财政税收政策(姚东旻等,2024)。在货币信贷政策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执行最优惠存款准备金率,且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2018年,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为12%,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为9%,低于其他类型银行均值。2019年,对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进一步降低23.5个百分点。至2022年末,所有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均执行5%的最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此外,自2024125日起,分别下调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各0.25个百分点2。更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意味着更多的流动资金面向县域乡村产业,特别是县域富民产业,同时,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的下调将有助于推动县域信贷定价基准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有助于降低县域富民产业融资成本。

 

  在财政税收政策方面,通过政策引导,撬动金融要素涌向“三农”领域。一是在财政领域,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4年中央财政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达547亿元,撬动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1521亿元。与此同时,2025221日,财政部会同多部门共同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通过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按照28原则承担贷款风险,引导银行加大支小支农贷款投放,进一步降低了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资金压力和融资成本。二是在税收领域,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小额贷款公司和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税收减免,本质上实现了对县域富民产业的优惠和让利。

 

四、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实践困境

 

  基于上文分析,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在资金规模、体系建设和政策扶持方面已存在一定基础,但从实践来看,其供给侧、需求端和政策层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堵点,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效用未能充分发挥。

 

  (一)供给侧: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矛盾

 

  尽管政府、各类金融机构针对县域富民产业提供了部分专项资金和特色金融产品,但现有金融体系在县域层面仍存在供给端的结构性矛盾。具体表现为,现有金融服务体系在县域层面呈现显著的功能失衡困境,一方面,由于创新能力不足,导致缺乏适配县域富民产业现实需求的个性化产品;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的金融歧视和涉农产权市场的不完善,导致县域涉农领域贷款获取与存款贡献的不平等。

 

  一是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商业银行标准化信贷产品与县域富民产业“短散小频急”的融资特质形成制度性错配。现有的信贷产品还款时间和方式相对固定,而县域富民产业往往面临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生产、流通环节的周期性、波动性很大,需要还款方式和时间更为灵活的产品。同时,现有的涉农信贷产品更多面向农户,针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色产品不多。例如,各地相继推行的“富民贷”,其目标群体仍是以农户为单位,且贷款金额往往不超过20万元。显然,要实现县域富民产业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目标,小额贷款难以满足需求。二是县域涉农银行往往存在重存款轻贷款,重抵押质押贷款轻信用贷款的情况。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36月末,我国县域存款余额67.1万亿元,占全国存款余额比重为25.9%。与此同时,我国县域贷款余额为53.4万亿元,占全国贷款余额比重为22.8%3。县域存贷款比重的差距反映了我国县域地区贷款获得与存款贡献的差距,如果将范围再缩小到涉农领域,由于抵押、质押物的缺失,这一差距将会更大。

 

  (二)需求端:风险抗御能力弱

 

  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其必要前提之一就是评估经营主体的综合情况。就目前而言,县域富民产业的信用评级仍然偏低,难以有效接入金融市场。在此过程中固然有金融体系评价机制不健全,以及乡村产业难以实现规模化发展等客观现实的问题,但县域富民产业经营主体缺少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也是金融机构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其中,农业保险作为金融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其本身就发挥着保障收入和风险分散的重要功能,在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过程中,起着中介和担保作用。而事实是,虽然我国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和推广力度不断提升,但农业保险的覆盖率和经营主体的抗风险意识仍然有待提高。

 

  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三大主粮保险深度达1.5%,密度达700/人,已完成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然而,农业保险覆盖率仍然偏低,三大主粮保险覆盖率为70%左右,西部及南方部分地区仅50%左右,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收入保障和风险分散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事实上,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已达60%70%,经营主体自费压力已获得较大缓解。在此背景下,除了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外,县域富民产业经营主体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亦是打通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堵点的关键环节。

 

  (三)政策层:服务主体间存在协同障碍

 

  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服务主体涉及政府、金融机构等,但二者的目标导向存在根本不同,这也导致了服务主体之间易产生冲突和协调障碍。从政府的角度出发,其站位更多瞄向社会的长远发展,真正做到“富民”才是其落脚点,根本目的是通过货币信贷政策和财税政策,撬动更多资金从而让产业受益,让农民增收(温涛等,2025)。但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其主要目标是盈利,极易出现为了尽快实现短期盈利而缺乏针对性地放贷,而亟需获得融资帮助其成长的县域富民产业却因为资质欠缺等原因迟迟无法获得贷款。

 

  一方面,金融机构为了尽快完成放贷目标,减少资金成本和风险,会将资金尽可能贷给盈利水平高、资金周转快、资产规模大的非农产业,或乡村产业中的龙头企业,这是市场经济背景下不可回避的问题。但现实是,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培育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这无疑使得初创型的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受阻。另一方面,单纯依靠财政支持也不太现实。2024年,我国县域涉农贷款余额已超过50.36万亿元,即使仅按0.5%的标准对金融机构进行奖补,每年所需奖补资金也超过2500亿元。如果再算上3%的不良贷款率,即使财政对不良贷款分担率为50%,政府也还要承担超过7500亿元的资金风险。显然,这种补贴方式不能持久,且违背了政府通过货币信贷和财税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县域富民产业,进而实现乘数效应反哺农民的初衷。政府与金融机构的目标冲突,反映了当前我国在金融支持富民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政策层面的协同机制缺失。

 

五、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推进策略

 

  基于我国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结合现阶段面临的实践困境,本部分主要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方面提出未来一段时期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推进策略。

 

  (一)发展目标

 

  1.乡村特色产业持续壮大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强调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时提出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这是因为县域富民产业只是将发展空间扩展至整个县域,其主体仍是乡村产业。基于此,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首要目标应是推动乡村特色产业持续壮大。

 

  一方面,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深化金融资本与特色产业的有机融合。通过建立差异化信贷支持体系,重点强化对区域标志性产业集群的培育,促进传统生产模式向标准化、集约化转型。在此过程中,着重引导数字技术、绿色金融等创新要素的渗透融合,构建“特色资源+科技赋能+资本催化”的县域富民产业创新生态。特别是要激活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乘数效应,在休闲农业、冷链物流、文化创意等新兴领域培育增长极,通过供应链金融、产业链基金等工具配置,催生“接二连三”的产业新兴形态(刘晨冉等,2024)。同时,完善县域富民产业增信机制,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衔接、家庭农场跟进的梯度发展格局。

 

  另一方面,突破传统农业“重生产、轻运营”的发展模式,系统挖掘全产业链价值。在生产端,强化传统金融对县域富民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绿色生产技术应用的支持力度;在流通端,建立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金融服务链条,通过仓单质押、订单融资等模式破解流通环节资金梗阻;在增值端,重点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升级,培育中央厨房、预制菜等新业态,拓展生物萃取、功能食品等高附加值领域。特别要推动“文旅+”“品牌+”战略的资金配套,构建“特色产业+文化IP+电子商务”的价值再造体系,实现从初级产品输出向品牌价值溢价的转型跨越。

 

  2.城乡融合发展稳步推进

 

  县域经济是我国城乡经济的联结点和纽带,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过程,也是综合配置城乡要素资源、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雷刚,2024)。因此,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是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一方面,以破除要素入乡的制度性壁垒为突破点,建立市场化导向的要素下沉通道。创新“政银企”联合投资模式,运用乡村振兴专项贷等金融工具,推动城市资本参与县域富民产业培育建设。建立城乡技术共享平台,通过技术入股、人才飞地等载体,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县域富民产业转化。特别要完善“新乡贤返乡创业”金融支持政策,配套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形成“资本回流+人才回归+技术渗透”的立体输送网络。

 

  另一方面,激活农村特有资源要素的金融属性,为农村要素入市增值赋能。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的基础上,拓展集体林权、农业设施产权等抵质押物范围。构建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立覆盖土地、劳力、生态等多种要素的定价模型,推动“山水林田湖”生态资源转化为可交易的绿色金融资产。建立县域要素交易市场试点,创新农产品期权、碳汇质押等衍生金融产品,使县域富民产业真正具备资本化运作能力。重点培育县域富民产业的要素整合能力,通过订单农业融资、仓储金融等工具激活产业化运营潜力,形成“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促产业”的良性循环。

 

  3.农民就业增收取得明显成效

 

  促进农民增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当前实现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应当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根本目标。

 

  一方面,构建就业创业联动的金融支持体系。针对县域富民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差异化就业扶持信贷产品,对重点吸纳本地农民就业的企业实施阶梯式利率优惠,并建立就业岗位数量与授信额度动态挂钩机制。深化“产教融合+金融赋能”模式,联合职业院校开发技能培训与信用评估衔接机制,对参与现代农业技术实训的农民配套“培训认证即授信”服务。

 

  另一方面,聚焦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价值分配失衡问题,构建县域富民产业联农带农的收益共享机制。创新土地经营权金融化运作模式,通过资产证券化手段盘活碎片化耕地资源,设计“保底收益+增值分红+就业保障”的复合型分配方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配套金融服务,拓展集体资产股权、设施农业产权等抵押融资渠道。对获取专项融资的富民产业主体,要求按比例提取联农共富基金,定向用于农户参股产业链延伸项目。构建订单农业收益再分配金融框架,在农产品溢价分成、品牌附加值返还等环节嵌入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增值收益向农民传导。

 

  (二)重点任务

 

  1.完善县域金融基础设施

 

  完善县域金融基础设施应重点从破解金融机构与县域富民产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县域富民产业抵押物缺失等方面着手。

 

  其一,构建多层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县域富民产业生产经营数据、纳税信用记录、产业链合作信息等多元化数据源,建立动态更新的信用档案库。

 

  其二,深化产权市场赋能改革。推动承包地经营权、农业设施所有权等农村产权的规范化确权登记,建立覆盖评估认证、交易流转、风险监控全流程的服务体系。

 

  其三,完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通过数字技术重构农村资金清算网络,打造覆盖生产端到消费端的全链条资金追溯系统,提升资金安全和运转效率。

 

  2.创新适配性金融产品

 

  传统信贷产品期限设置与企业生产周期不适应,导致流动资金周转困难;风险控制模型与产业经营特征不适应,产生过度依赖抵质押的逆向选择。为此,政府及金融机构应创新推出适配性金融产品。

 

  其一,创新推出适合县域富民产业特征的信贷产品。针对种养业的季节性特征,创新推出灵活还款、分段计息的弹性信贷产品。其二,针对县域富民产业的信用弱质性,建立“企业信用+保险增信+政府担保”的立体风险缓释架构。其三,探索基于乡村生态价值的绿色金融产品,试点碳排放权质押、绿水青山收益权证券化等新型资产融资模式。

 

  3.强化风险共担机制

 

  县域富民产业面临自然和市场等多重风险,传统金融机构的风险规避倾向加剧了金融排斥。为此,应着力强化风险共担机制,为县域富民产业增信融资。

 

  其一,建立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建立担保费用补贴与风险准备金动态补充双轨机制,确保担保机构可持续运营能力。其二,推动农业保险从产量保障向收入保障升级,开发覆盖价格下跌、成本上升等市场风险的复合险种。其三,整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形成风险监测、评估、处置的联防联控网络。培育专业化风险管理服务机构,提供第三方评估与咨询服务。

 

  4.深化政策协同机制

 

  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涉及政府、金融机构等多方主体,由于利益目标的不同,还存在横向协同不足与纵向传导滞涩问题,制约了政策效能。基于此,应当着力深化政策协同机制。

 

  其一,建立跨部门联合研究机制,实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系统集成。重点强化再贷款定向支持与财政奖补的联动效应,形成“低息贷款+贴息补助+风险分担”的政策合力。其二,系统搭建政府提供信用背书与制度保障,银行创新产品服务,保险机构开发定制险种,企业专注产业发展的“四方协同”体系。其三,构建多维度政策绩效评价体系,将金融机构支农指标纳入监管评级,把政府部门政策协同度列入绩效考核,建立常态化政策回顾机制。

 

  六、结论与启示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产业振兴就一直被放在首要位置。进入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从国内形势出发,将富民产业的发展空间从乡村扩展至县域,有效促进了城乡要素流动,为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创造了可能、打下了基础。实践中,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和难点:在供给侧,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矛盾;在需求端,经营主体风险抗御能力弱;在政策层,服务主体间存在协同障碍。对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金融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要实现乡村特色产业持续壮大,城乡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农民就业增收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必须重点在完善县域金融基础设施,创新适配性金融产品,强化风险共担机制,深化政策协同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

 

  面对国内改革发展艰巨而复杂的任务,着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是我国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强化政策设计和金融支撑更是推动产业振兴,进而促进全面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需要。但同时,县域富民产业发展所涉及的领域和部门众多,还需要在继续强化政策设计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有关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机制以及其他要素支撑。

 

  (作者高鸣系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黄增系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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