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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对城乡融合的影响
来源:农村金融研究     作者:许骞 李梦晗     发布时间:2025-04-28

  「摘要」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我国深化金融改革的创新尝试,但现有文献对其促进城乡融合影响的研究较少。论文基于20082021年间中国地级市层面面板数据,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法,探究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影响和作用机制以及异质性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在考虑内生性问题且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依旧成立;异质性分析表明,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推动作用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更为显著;从影响机制上来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通过提高信贷可得性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来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因此,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金融综合改革力度,对于金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至关重要。

 

  「关键词」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信贷可得性;产业结构升级;市场化程度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2019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发布,明确制定了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整体框架。2024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城乡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66.16%,比2013年提高12.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余元,较2013年增长130%。可见,城乡融合发展在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增强经济增长动力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然而,2023年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为2.39,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普遍1.5以下的城乡收入比,依旧存在明显差异。当前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仍旧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较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供养水平差距明显。金融作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如何激发城乡间生产要素的积极交流,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中持续发力,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2年,我国在温州率先建立了首个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此后该模式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中部工业转型地区以及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陆续得到推广实施,旨在探索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农村金融等多方面的改革路径。各试验区的金融综合改革侧重点有所差异,但总体方案中均有提到对“三农”问题的改革措施。其中,《广东省建设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主要目标中提到“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和统筹协调城乡金融发展改革创新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差距明显缩小,金融服务‘三农’能力显著增强。”长期以来,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使得金融机构在追求财务效益可持续性的同时,难以兼顾社会服务效率的提升(Lewis1954)。那么,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将部分金融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是否有助于缓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提升?由此,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考察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影响,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提供有益探索。

 

  目前,学术界关于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与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所产生的宏微观影响。在宏观层面,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有助于提高地区全要素生产率(陈晔婷等,2018)、优化地区资本配置(韩瑞栋、薄凡,2020)、驱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向高级化和合理化迈进,进而促进经济的包容性增长(梁洁莹等,2023)、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李晓龙等,2023)。在微观层面,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使得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能够推动企业创新(肖妮、林天爱,2022)、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民营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闫永生等,2022)。二是城乡融合的测度方式和影响因素。关于城乡融合的测度方式,部分学者从人口、空间、经济、社会、生态五个维度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周佳宁等,2019);也有学者构建了一个包含前提、动力、结果在内的三维分析框架测度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赵德起、陈娜,2019);或是通过耦合协调度模型,结合城镇化综合指数和乡村振兴综合指数两大指标,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进行量化分析(孙群力等,2021);在影响因素方面,城乡要素流动、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等均会影响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刘明辉、卢飞,2019;范斯义、刘伟,2021)。三是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城乡融合的影响研究。金融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城市间投资渠道的畅通,改善城乡间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并增进城乡社会服务体系的优化,进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温涛、陈一明,2020)。

 

  然而,目前为止学术界尚未有研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与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之间关联性的文献。关于如何高效推进金融综合改革的实施,以及这些政策如何系统性地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尚缺乏一个全面且逻辑严密的分析框架。基于此,本文以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作为准自然实验,选取20082021280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探讨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如何影响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及具体的影响机制。结果表明,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有效提升了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并且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可以通过提高信贷可得性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来进一步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一是在研究内容上,为能衡量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对城乡融合具体影响程度,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与城乡融合发展联系在一起进行量化研究,为探讨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开辟了新的视角,同时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推广提供参考意见;二是在研究方法上,采用双重差分模型研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城乡融合的影响,提出金融综合改革政策通过提升信贷可得性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来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实证依据与政策启示。

 

二、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一)制度背景

 

  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旨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金融改革与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20123月,浙江省温州市凭借其在民营经济领域的显著优势,被授权设立首个国家级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旨在推动民间融资活动向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随后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珠江三角洲地区设立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福建省泉州市设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云南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山东省青岛市设立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泰州市设立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紧接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河南省兰考县率先设立首个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此后,在福建省宁德市与龙岩市,以及浙江省宁波市等地相继设立了多个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进一步加强普惠金融推动乡村振兴的力度。目前,全国设立了十三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致力于创新改革、实体经济、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等多个方面。各试验区根据区域特色和发展需求,采取了差异化的改革措施,旨在构建多层次、包容性强的金融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金融服务差距,推动金融与经济的深度融合。这一系列改革不仅体现了国家对金融领域深化改革的决心,也展示了金融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缩小城乡差距和支持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化,中国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将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影响

 

  金融综合改革内容包括优化金融体系、创新金融业态、解决实体企业融资问题等,定位涉及普惠金融、农村金融、小微金融等方面。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向地方政府下放金融自主权、配合国家全局性改革(黄晓婷等,2023),为化解金融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提供了可行路径。城乡融合的核心在于通过城乡间的开放与融合机制,促进构建一个协同共建、利益共享的城乡生命共同体(黄永春等,2022)。这需要通过合理的政策安排使得城市要素在农村发挥作用、激发农村经济活力,而不仅仅是简单地将城市资源转移向农村。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桎梏下,资本的逐利性导致城乡间金融资源失衡,农村地区金融体制相对欠缺。依据金融抑制理论,发展中国家政府对金融活动及体系实施的过度干预措施,被视为阻碍金融体系成长的关键因素。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有助于破除“金融抑制”,使城乡间的经济与金融共同发展。首先,在传统金融抑制环境中,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匮乏,农村经济发展缺乏动力,而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所建立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为“三农”问题提供解决途径,针对“三农”领域推出新型普惠式、多层级的金融产品,从而扭转资源要素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局面,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藩篱(陈一明、李敬,2024)。其次,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通过在地方设立金融分支机构,缓解了农村地区的信贷约束,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地区金融市场,使其与城市地区金融体系融通(Stiglitz1989),这是破除金融抑制的关键步骤,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最后,金融抑制限制了金融作用的充分发挥,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通过创新金融业态,进一步发挥金融的作用,推动城乡间金融资源的配置和共享,打破城乡间的产业界限,打通城乡融合的通道(Adams & Graham1981)。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说1

 

  H1: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能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三)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影响的机制分析

 

  1.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对优化信贷可得性有积极作用,进而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一方面,由于城乡之间存在较大的生产要素禀赋差异,导致农村地区存在传统金融的信贷排斥问题(黄红光等,2018)。金融机构的逐利性会导致资金从农业部门流向非农业部门,从农村地区流向城市地区(Huang et al.2006)。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通过中央向地方下放金融自主权,在当地设立金融分支机构,不仅拓宽了农业部门获取信贷资源的途径和融资选择,而且提高了个体的信贷可得性,缓解了家庭层面面临的融资约束,进而提升农村居民的就业和收入水平(郭利华等,2022)。因此,金融综合改革带来的这种低成本且安全高效的信贷资源不仅兼顾了社会的效率与公平,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罗知等,2018),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信贷资源错配,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而有效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当前农业部门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压力。金融综合改革通过调动地方政府的能动性,构建更完善的地方金融管理体系,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将市场上的信贷资源转化为有效的金融供给(梁洁莹等,2023),从而丰富金融产品,完善信贷服务市场。用市场的方式调节金融供需平衡,使得信贷可得性进一步提高,缓解了农业部门存在的融资问题,促进了经济发展,进而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说2

 

  H2: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通过优化信贷可得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提升。

 

  2.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而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在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传统产业结构的弊端日益凸显。城市产业虽在科技应用上有一定优势,但部分传统制造业仍面临转型升级压力,存在资源消耗大、污染程度高、经济附加值低等问题;农村地区产业则更为落后,农业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工业基础薄弱且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集聚优势。产业结构升级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会对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产生显著影响,首先,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较发达的城市地区主要是促进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周立、雷中豪,2020),通过城市二、三产业的优化升级带动地区生产要素价格的提高,由此产业资本扩散向成本更低的城市外围和农村地区,不仅有利于畅通城乡产业循环,还能促进资本、技术流向农村地区(曹俊勇、张乐柱,2023),推动农村产业现代化发展,深化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另外,在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着力促进地方金融体系的创新与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体系的创新有力地促进了技术革新,优化了资源配置结构,并激发了消费需求,从而加速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庞敏、夏周培,2020)。技术创新将打破城乡传统产业界限,实现城乡经济的良性循环(张田、雷晓康,2023),城乡产业结构及合作的优化有助于促进城乡经济共同繁荣,推动城乡融合迈向更高质量的方向。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说3

 

  H3: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通过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提升。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了中国280个地级市20082021年的面板数据,旨在深入探讨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与城乡融合发展之间的关系。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针对统计年鉴中存在的少量缺失值,本研究通过参考各城市的独立统计年鉴资料或运用插值法进行填补。

 

  (二)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城乡融合发展水平(UREI

 

  当前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思路已经由消除部门间不平等、实现城乡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二元结构性目标,转向寻求创新驱动可持续增长的更高层次的目标。因此,新时期的城乡融合要满足城乡间人口、空间、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的高质量发展。学术界对于城乡融合发展经典理论内涵的探究,主要立足于以下五个维度:一是人口关系的角度,强调人的融合是重塑城乡关系的关键要素,城乡人口的互动过程催生了融合居民群体的形成(王颖等,2018);二是空间融通的角度,空间是城乡的共同载体,是城乡关系演变的地理表达(Fang2022);三是经济发展的角度,畅通城乡间的要素流动,缩小城乡间收入和消费不平等,充分反映了城乡经济发展的互补和融合程度(周江燕、白永秀,2014);四是社会融合角度,社会公共服务不平等、基础设施差异化是当前城乡社会矛盾的典型特征,应体现城乡居民福祉状况,着重于教育、医疗、居住条件及就业机会等领域的均衡化推进(陈钊、陆铭,2008);五是生态环境的角度,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民生福祉,全面治理生产生活中的污染物、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重塑新型城乡关系的关键(Lu et al.2022)。因此,本文参照李红锦、张丁山(2022)的方法,基于人的融合、空间融合、经济融合、社会融合和生态融合五个核心维度,选取十五个具体指标构建城乡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并利用熵权法测度中国280个地级市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得分越高表明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越高。表1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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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解释变量:金融综合改革(REF

 

  本文参照韩瑞栋、薄凡(2020)的做法,以是否设立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来度量。由于本文使用的是地级市数据,因此将河南省兰考县所在地级市开封市作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进行处理。另外,鉴于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后存在的时间滞后效应,当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7月及以后设立时,其在本年度内实际能够全面开展有效改革措施和对经济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时间相对有限。因此参照梁洁莹等(2023)的做法,根据其成立的具体年份,将7月及以后成立的试验区视作次年设立。由于使用双重差分法需要考虑政策实施前后的差异,受样本时间的限制,2019年及之后的试验区未纳入样本。

 

  3.机制变量

 

  (1)信贷可得性(AVA):参照李晓龙等(2023)的做法,将计算地级市人均拥有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对数这一方法,作为衡量信贷可得性的指标。

 

  (2)产业结构升级(IND):参照李敬、王琴(2022)的做法,用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

 

  4.控制变量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还会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模型中加入以下控制变量:经济增长(eco)、教育投入(edu)、政府干预程度(gov)、物质资本投资(capital)、金融发展水平(finance)。表2是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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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计量模型设定(完整版详见知网)

 

四、实证分析结果

 

  (一)基准回归

 

  为检验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影响,本文对模型(1)利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具体估计结果列在表3中。根据列(1)的回归结果,在仅考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影响时,金融综合改革变量的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这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会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产生正向的推动作用提供了有力证据。接着,在列(2)—列(3)的回归分析步骤中,依次将控制变量及城市固定效应纳入考量。尽管金融综合改革变量的系数值有所减小,但依然保持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表明其正向作用稳健存在。这进一步证实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确具有积极作用,从而验证了假说H1。可见,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与城乡融合的目标紧密相连,通过制度性改革在促进城乡资源流动、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本文在黄晓婷等(2023)定性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法进一步验证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配合国家全局性改革,化解金融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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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稳健性检验(完整版详见知网)

 

  (三)内生性检验

 

  首先,本文运用工具变量法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与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之间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关系进行检验,从而减轻内生性估计偏误。参考韩瑞栋、薄凡(2020)的做法,选取城市到最近港口距离的倒数作为工具变量,一方面,城市到最近港口的距离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没有较大的影响,满足外生性要求。另一方面,城市离港口越近,越具备实施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地理优势,满足相关性条件。由于工具变量不随时间变化,参考梁若冰(2015)的做法,引入工具变量与时间趋势的交互项,将其作为新的工具变量纳入回归分析。接着,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检验,具体结果列示在表5列(1)、列(2)中,在工具变量第一阶段回归中,工具变量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正,且第一阶段的联合F值为17.03,排除了弱工具变量的可能性。第二阶段回归结果显示,在引入工具变量后,回归结果与基准回归保持一致,进一步证实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具有稳健且显著的积极影响。其次,为了更有效地减轻模型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将全部控制变量均滞后一期,并据此重新执行回归分析,相关结果呈现在列(3)中。该结果显示,金融综合改革变量的系数依然保持显著为正,这一发现与基准回归的结论相互印证,增强了其可信度。最后,为了缓解因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选择可能存在的非随机性所引发的样本选择偏误问题,本文采用了基于倾向得分匹配的双重差分模型(PSM-DID)。具体而言,本文采用了半径匹配与核匹配两种方法,对研究样本实施了逐年配对处理,配对后分别获得了3839个与3809个有效样本。配对结果显示,在处理组与控制组之间,协变量未呈现显著差异,这有力地证明了匹配具有良好效果。具体回归结果分别列示于列(4)、列(5)。估计结果表明,金融综合改革变量的系数在两个样本中均显著为正,这充分说明,在有效控制了由选择性偏差可能引入的内生性问题后,本文的主要结论依然保持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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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分析

 

  (一)异质性分析

 

  1.地理区位异质性

 

  鉴于各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资源条件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性,为了更深入地探究不同区域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影响的异质性,本文将全国地级市根据地理位置细分为东部、中部及西部三大区域,并再次利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法,对模型(1)进行了重新估计。结果如表6列(1)、列(2)、列(3)所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东、中、西部三个地区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影响均显著。具体来看,对东部和西部地区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对中部地区的影响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为考察在东部和西部地区的具体影响程度,将东部和西部地区进行Chow检验,经Chow检验得到系数差异P值为0.034,可见影响程度在东部和西部存在显著差异。从系数大小来看,对东部的影响大于西部地区。可能的原因在于,东部地区拥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其经济发达程度、市场活跃度以及政策环境成熟度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因此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实施效果好。西部地区虽然经济基础薄弱,但在资源禀赋和政策扶持上有独特的优势,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有助于西部引入更多的金融资源,推动西部地区城乡的快速融合。而中部地区经济基础相对均衡,但产业聚集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作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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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市场化程度异质性

 

  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在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中会受到金融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的影响。因此,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在不同市场化程度的城市中,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推动作用呈现出差异性。本文参考(贺光烨、吴晓刚,2015)的做法,采用私营部门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作为衡量地级城市市场化程度的指标。然后将样本中各地级市根据年份均值,划分为市场化程度较高和市场化程度较低两组,再次对模型(1)运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法进行回归分析。表6中的列(4)和列(5)详细展示了市场化程度异质性的分析结果。回归结果显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两组城市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影响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为考察不同市场化程度的影响程度,对不同市场化程度的地区进行Chow检验,经Chow检验得到系数差异P值为0.034,可见影响程度在不同市场化程度地区存在显著差异。从系数大小来看,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受到的影响更为显著,这可能是由于在金融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中,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能够赋予地方更多的金融自主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金融行业竞争,从而提升金融资产配置效率,对地方经济发展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进而更有效地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提升。

 

  (二)机制分析(完整版详见知网)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中国280个地级市20082021年的面板数据,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视为一项准自然实验,并运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产生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结果表明: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立,对于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这一结果在进行内生性分析、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旧成立。本文进一步检验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异质性效应,从区域异质性来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东、中、西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均能产生正向影响,其中对东部地区的影响最高,西部地区次之,最后是中部地区;从市场化水平异质性来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影响高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机制分析表明,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可以通过提高信贷可得性和促进产业结构合理性两条路径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基于上述结论,为更好地发挥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促进作用,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应进一步加大金融综合改革力度,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的促进作用。一是在金融领域不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部分金融管理权限适度下移至地方政府层面,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来制定和调整金融政策,确保金融资源高效、精准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夯实经济发展的基础。二是针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应灵活调整具体改革措施,注重实效评估与经验总结,提炼出具有普适性和创新性的改革模式,形成一套可复制和推广的成功范本,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三是着力缓解政府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打破地域限制,消除金融资源跨区流动的障碍,促进金融资源在城乡间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有效激发农村经济的活力与潜力,从而全面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第二,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主体的信贷可得性。提升信贷可获取性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步骤。一是持续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并适当放宽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竞争,增加信贷供给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改善金融资源配置扭曲现象。二是促进金融资本流向创新前沿及“长尾市场”的精准布局,推出更符合农村特点的信贷产品,塑造一个健康、积极的金融生态体系。将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地区的重点发展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缩小城乡间的收入差距,进而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第三,更好地发挥金融综合改革在产业结构升级上的作用,推动金融资源向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聚集。一是金融综合改革的实施,要结合各地区的要素特征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地推出与本土发展需求高度契合的金融创新方案与改革措施,谨防实施“一刀切”政策,力求精准施策,以此来增强金融综合改革的实效性,切实赋能并加速产业结构的转型与合理化进程。二是金融综合改革在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前提下,也要注重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流动,促进不同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为城乡融合提供强大动力。

 

  (作者许骞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梦晗系重庆工商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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