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近年来预付式消费负面舆情频发,商家跑路、倒闭导致消费者资金损失的事件屡见不鲜,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冲击。本文将从预付式消费的资金监管出发,探讨通过完善政策、技术创新和多方协作,加固预付费资金安全防线,为构建更加科学、透明、高效的预付式消费监管体系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预付式消费中的资金风险问题
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下,消费者出于对优惠价格或便捷消费体验的考量,预先向商家支付一定资金,这种模式背后暗藏诸多风险。一方面,商家经营状况复杂多变,部分因经营不善,如成本控制不佳、市场竞争失利等,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奈关门歇业,消费者预付的资金难以追回;更有甚者,不良商家恶意欺诈,从一开始就企图骗取消费者预付款,随后迅速跑路。另一方面,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大多由商家直接支配,缺乏第三方监管,商家极易出于私利挪用或滥用预付款,用于其他投资或填补经营漏洞。此外,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常遭遇退卡退款难题,部分商家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更换店铺标识等手段逃避责任,甚至出现“职业闭店人”协助商家圈钱跑路。上述问题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现实中,遭遇商家跑路事件的消费者往往不在少数,少则数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大规模的群体性受损事件,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现行监管政策法规梳理
为规范预付费消费的资金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国家、地方出台了一些监管法律法规,然而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现行政策在覆盖范围、执行力度和适应性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一、国家层面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发卡企业需遵守的备案制度、资金存管要求及业务处理规范,但适用范围有所限定,仅覆盖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在规范主体方面仅适用于企业法人。这一制度框架为预付卡的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地区间差异和监管不均的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律明确了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权益保护条款。例如,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的,应退回预付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预付式消费的监管职责,要求各相关行政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然而,现有法律对预付式消费的规范仍存在细化空间,特别是在资金安全保障、格式条款备案、风险预警等方面。
行业规范文件。《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的监管要求,提出银行托管和风险保证金两种监管模式;《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将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限定了养老服务费最长收取时限和押金最高预收额度,并列出了会员费收取的“负面清单”情形。
二、地方性法规
各地围绕预付式消费监管,在多方面出台政策举措,涉及资金监管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资金存管的缴存比例与方式,《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明确资金存管比例和划转条件;《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要求设立专用账户并按比例缴存风险保证金;《海南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要求按不低于预收资金 10% 比例缴存风险保证金;《福建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按经营者规模和风险程度差异化设定存管比例。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深圳市预付式消费管理条例》要求经营者在预收资金时通过区块链技术、数字人民币支付、第三方资金监管等方式保障资金安全;《安徽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要求经营者在预收资金时同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双重监管。
三是特殊政策,《成都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允许中小微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允许采用“信用担保”代替资金存管。
预付费资金监管的实践
预付费资金安全问题愈发引起社会关注,也对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大冲击,各界积极探索有效的预付费资金监管方式,力求为消费者筑牢资金安全防线,以下便是在实践中涌现出的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与创新举措。
一、第三方存管
机制由银行或专业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资金存管主体,开发配套信息服务平台协同运作,消费者预付资金进入指定账户,全程实施资金闭环管理,资金流向经配套信息服务平台记录与监控,降低资金挪用风险。
二、风险保证金机制
风险保证金机制要求经营者按规定比例提取预付费资金,缴存至特定账户,用于经营者违约或破产时对消费者的补偿,通过明确缴存比例与动用规则约束经营者规范经营。
三、保险机制
保险机制是经营者购买商业保险保障预付费资金安全,一旦发生经营者违约或资金损失,由保险公司向消费者进行赔付,这种机制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额外的经济保障,还通过保险机构的风险评估和监督功能,促使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
四、信托机制
信托机制是通过信托公司设立独立账户对预付费资金进行管理,实现资金的独立性和风险隔离,预付费资金作为信托财产、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信托契约的约定,为消费者(受益人)的利益管理信托财产,若经营者违约或破产,信托资金可用于对消费者的补偿。
五、新技术手段
深圳等地利用数字人民币的智能合约技术实施预付资金监管,通过数字人民币“元管家”智能合约产品将合同条款写入程序,确保预付资金在消费前仍归消费者所有,只有在满足约定条件时才划转至商户,从技术上杜绝了资金被挪用的可能。
六、公证机制
上海长宁区试点“公证提存”模式,通过公证机构对预付费资金进行提存监管。消费者支付的预付费资金存入公证机构设立的专用账户,公证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和消费进度,将资金逐步划转给经营者。这种机制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资金安全保障,还通过公证机构的法律监督,增强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预付费资金监管的挑战
预付费资金监管的诸多复杂问题构成了监管工作的巨大挑战,亟需采取更加综合有效的解决措施,前文提及的各种资金监管方式,仅是一种管理资金的技术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预付费资金监管的所有问题,需要在政策法规、监管机制、技术手段等多方面进行系统性完善,提升预付费资金监管的效能。
一、监管协调难题
当前预付费资金监管涉及市场监管、商务、金融以及行业主管等多个部门,部门间职责交叉重叠导致职责界定模糊不清。同时,跨部门协调机制尚不完善,缺乏高效的信息共享与协调机制,各部门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制约了预付费资金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新兴业态的监管困境
预付费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呈现出诸多复杂特性,其一,模式新颖,变化迅速,且业务边界模糊,经营范围常跨越多个行业,传统监管方式难以招架。其二,预付费资金流转极为复杂,涉及多方主体与多种支付渠道,部分运营模式灵活且隐蔽性强,资金流向难以追溯。其三,针对新兴业态的监管政策法规明显滞后,缺乏明确的监管标准与规范,致使部分领域存在监管空白。
三、商家抵触与合规成本
一方面,部分商家担心监管措施会限制其资金的灵活性,从而影响短期利益。另一方面,商家需投入更多资源用于合规管理,增加了运营成本,如建立完善的资金存管机制、配合多部门监管要求,以及应对更严格的信用评价体系。同时监管激励措施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管激励措施,无法调动商家主动合规的积极性,如税收优惠、信用奖励等政策的缺失。
四、经营者主动规避
经营者主动规避预付费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剧了监管难度。一方面,部分商家利用监管账户的漏洞,未按规定将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或虽开设账户但闲置不用,甚至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更换店铺标识等手段逃避责任,甚至利用“职业闭店人”协助圈钱跑路。此外,由于监管政策的滞后性和多头治理的现状,不法分子更容易找到监管空白地带,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信任实施欺诈。
应对策略建议
预付费消费模式日益普及,传统监管方式和手段已难以满足现实需求,需要从加强立法与政策完善、推动行业自律与协会作用、提高监管技术与手段等方面入手,构建一个更加透明、高效和安全的监管体系。
一、加强立法与政策完善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针对现行预付费资金监管法律法规的不足,提出修订和完善建议,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细化监管标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预付费资金监管政策标准,减少地区间政策差异,解决跨区域监管难题,确保监管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二、推动行业自律与协会作用
加强预付费相关行业协会的建设,提高协会的组织能力和影响力,使其能够在行业自律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如预付费合同示范文本、服务质量标准、商家自律公约等,约束商家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商家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协调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维护市场秩序。
三、提高监管技术与手段
一是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做好监测预警,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预付费商家的资金流动、经营状况、消费者投诉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二是提供智能监管决策支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监管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是应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资金流向追溯,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特性,记录预付费资金的每一笔流转信息,确保资金流向透明,便于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查询监督;
四是积极推广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应用,在预付费业务中引入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合同条款,如按消费进度解冻资金、触发退款条件时自动退款等,降低人为干预风险。
未来展望
随着预付费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监管实践的逐步推进,预付费资金监管将朝着更加精细化和动态化的方向发展,应用更多的技术手段提升监管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此外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将在社会共治的框架下得到进一步强化,为预付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监管体系的完善方向
一是全面覆盖与精细化监管,逐步将所有涉及预付费业务的行业纳入监管范围,消除监管空白,确保所有预付费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是业务全流程监管,从商家准入、资金存管、服务提供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预付费业务全流程进行精细化监管,制定详细的监管指标和操作规范;
三是动态调整与市场动态跟踪,建立市场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关注预付费市场的发展变化,包括新的商业模式、消费趋势等,为监管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四是灵活调整监管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政策,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适应性,避免监管滞后或过度监管。
二、技术创新与监管融合
一是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整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实现监管的智能化、自动化和高效化,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探索物联网、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预付费资金监管中的应用前景,如通过物联网设备实现对商家服务设施的实时监控,利用云计算提高数据处理和存储能力等。
三、消费者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一是社会共治与公众参与,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预付费资金监管,通过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消费者监督委员会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监管意识和参与度;
二是媒体与社会组织监督,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预付费领域的不良商家和违规行为,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